警報!企業用章有哪些風險?
警報!你的公章出現
在不該出現的文件上
企業公章風險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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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通知
大多數企業對公章的管理不夠重視,總覺得沒有出過事情就可以放任不管。而企業往往在用章流程上存在著不少漏洞,一旦出現私蓋或亂蓋的事件,對企業造成的影響與損失會不可估量!
公司用章管理需知
案例一:
湖南某投資有限公司與湖南某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南某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物權保護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519號]法院認為:“案涉《房屋租賃協議》系鑫某公司與電力公司之間簽訂,對于意思表示真實各方并無異議,存在爭議的是電力公司的公章問題。由于該租賃協議上所加蓋的公章與電力公司在2000-2005年工商管理部門備案的兩枚公章從表面上看確實存在差異,但同時也證明在該協議簽訂期間,使用的公章不具有唯一性,在宏某公司沒有證據證明租賃協議上電力公司所加蓋的公章系偽造印章的情形下,不能排除該公章系電力公司在此段期間使用的兩枚以上的公章之一,因此宏某公司關于公章系偽造的再審申請,本院不予支持。”
針對上述問題,愛國小男孩采取以下辦法:智能云章設備為企業提供有力證據,愛國小男孩智能云章采用“云章管理平臺APP+云服務體系+我們的設備和原有企事業單位公章”,通過雙鏡頭記錄每一次蓋章的過程;使用人、時間、對象、地點,通過4G物聯網將以上用章信息發送給管理者,可隨時查看追溯,提供有利證據。
案例二:
鄒某與陳某、海南某實業有限公司、王某、崔某、陳某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再審民事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84號]最高法院認為:“根據本案證據顯示的內容,魯某公司成立后,沒有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公章備案;魯某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使用兩枚公章的情況。一審法院委托海南公平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意見可反映,魯某公司的兩枚公章在公司年檢、經營管理中均先后使用過。魯某公司主張合同上加蓋的該枚公章系劉某私刻使用、魯某公司不認可,但就此沒有充分證據證實,且與案件證據反映的內容不相符,本院不予采信。況且,陳某作為與魯某公司簽訂合同的相對人,根據經濟交往常理,客觀上也有充分理由相信合同上加蓋的公章系魯某公司使用的印章。至于魯某公司使用公章不規范的問題,不屬于本案審查的范圍。因此,兩枚公章對外均代表魯某公司,合同上加蓋哪一枚公章,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針對上述問題,愛國小男孩采取以下辦法:印章智慧解決方案為企業規范用章管理,愛國小男孩印章智慧解決方案,采用云平臺、客戶端、智能終端三位融合交互方式,實現企業印章智慧管理,可防控,可監管,規范企業用章管理,保障企業法人權益。
案例三:
唐山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某與南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342號]最高法院認為:“南某公司、李某、軍某公司均在該協議上加蓋了公章或者簽字。經原審查明,軍某公司在該協議上加蓋的公章印文卻非其工商備案的帶有防偽編碼的公章形成,但一審時李某提交的軍某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核準證以及唐山市路南區政府函等材料上加蓋的軍某公司公章均未帶有防偽編碼,而上述材料系軍某公司材料員...提供給李某,...在一審時出庭證實上述情況屬實;另外,軍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在一審法院調查中亦證明軍某公司同時使用多枚公章。據此,原審法院認定《鋼材供應協議書》上加蓋的軍某公司公章印文是軍某公司使用的公章形成,軍某公司應當按照《鋼材供應協議書》的約定承擔保證擔保責任,該認定有事實及合同依據,并無不當。軍某公司再審申請主張證人鄭某與軍某公司有矛盾,其有合理理由懷疑該印章系造假形成,但該主張并無證據予以證實,不能成立。”
針對上述問題,愛國小男孩采取以下辦法:電子簽章清晰記錄數據,企業用章不混亂,愛國小男孩電子簽章,以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的突破口,采取“物電同源”(電子印章和實體印章的印模來自同一個數據源)為數據源,由物電同源印章與區塊鏈電子簽章技術組成電子印章。智能化管理,一鍵查詢、電子存儲;安全可控,是否有效,是否篡改一目了然,為企業解決多枚公章使用混亂問題。
愛國小男孩,用印信息的安全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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